根据区委部署,2023年10月9日至11月24日,区委第二巡察组对路南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党组进行了常规巡察。2024年1月26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党组及主要负责人组织落实整改情况
(一)强化组织领导,凝聚整改合力
接到巡察反馈意见后,局党组高度重视,迅速成立由局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的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进一步强化组织保障,坚持以上率下、全员参与,把巡察问题整改工作当作是推进城市管理工作的重要手段,多次召开党组会、班子会及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研究巡察整改工作,做到综合施策,集中整改,在全局范围内形成整改合力。
(二)细化责任分工,制定整改方案
领导小组研究制定《路南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党组关于对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方案》,逐项研究问题台账,由各分管领导负责,对应责任科室认领,建立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压实责任,确定时限,确保各项整改任务整改到位。
(三)强化责任担当,确保整改成效
在整改期间,强化督查和实时掌握整改进度,局党组书记亲自挂帅,部署问题整改工作,对复杂问题整改由局党组书记牵头综合协调,确保整改落实到位;对具备整改条件的问题,由班子成员负责抓好即改即行,迅速整改。及时总结经验,举一反三,研究完善科学、管用、长效的工作机制,出台相关制度,确保把整改成果巩固好、坚持好。
二、整改落实的成效
路南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党组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结果导向,对照四大方面问题,深刻分析原因,制定巡察整改台账,由对应分管领导负责,具体责任科室认领,迅速在全局范围内形成整改合力,确保整改工作取得实效。根据区委巡察组反馈意见梳理出30个具体问题,截至目前,均已整改完成,阶段性任务已办结、需长期推进11个。
(一)关于“聚焦基层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省市委决策部署”方面
1.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上还有差距”问题
(1)针对“理论学习重视不够,在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方面,学习次数少,学习形式单一”问题。
一是加强党员思想教育,提高思想认识,完善学习制度;
二是利用学习强国app、党员微信群等网络平台扩展学习内容及学习方式,并积极组织参加多种形式的党员活动。
(2)关于“理论学习与实际工作联系不紧密,在学习上多以上级要求的学习内容作为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材料,未对照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城市管理应该像绣花一样精细’,制定符合我区实际的城市管理学习课程”问题。
结合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紧密与城市管理工作相结合,组织各股室人员学习城市精细化管理、智慧城市建设等相关专业知识。
(3)关于“主动学习氛围不够浓厚,局党组对学习教育督导不够,干部职工自我加压、自我提升的主动学习氛围还不够浓厚,主动开展自学不多,学习成效不够明显”问题。
一是加强对党员教育的管理,利用业余时间加强业务和政治理论知识的学习,努力提高党员的综合素质;
二是严格按照学习制度坚持集中学习和自学相结合,领导干部带头学、带头用,坚持“第一议题”制度,规范“三会一课”制度。
2.关于“履行职责使命、推进城市精细化管理不深入”问题
(4)针对“城市精细化管理工作成效较差,协调督导作用发挥不到位,环境卫生、城管执法问题突出,城市精细化管理全市考核排名落后”问题。
一是领导带队与市局相关科室交流学习经验,召开城市精细化管理工作专题部署会议,要求各相关部门必须引起高度重视,提高办结率、降低返工率;
二是积极协调区数字中心,结合各属地和局内相关单位努力降低返工率,提升整体分数和排名。
(5)针对“数字化城管系统案件处置力度不强,处置效果不佳,如环卫保洁方面突出问题集中在胜利路散落垃圾,未得到彻底整治”问题。
一是因案件在系统直接派发给相关环卫公司,我中心会定期对相关环卫公司开展培训,加大处置力度;
二是对问题路段加大日常巡视检查力度,发现该路段有垃圾后,第一时间通过电话或微信群通知相关保洁路段责任人,对问题点位现场盯办进行清理,同时督导保洁公司加大对该路段的清扫保洁力度。
(6)针对“道路降尘措施落实不严,对道路清扫保洁工作督导不及时,冲洗、湿扫力度不够,未将降低道路积尘的各项举措真正落在实处”问题。
一是安排专人专班督导保洁公司对积尘严重路段增加湿扫频次,同时详细做好巡视台账记录并留存影像资料,“以量补差”增加机扫遍数;
二是根据实际天气情况,在温度适宜情况下,组织作业车辆加大作业强度,同时安排保洁人员对路牙处及人行便道旁积土厚点位进行集中清扫保洁或高压冲洗作业,确保路面干净整洁。
(7)针对“执法巡查质效不高,日常执法巡查发现问题较少,日常巡查记录不规范”问题。
制定《执法巡查记录制度》,严格按照制度执行,提高执法巡查质量,规范巡查记录填写,杜绝此类问题出现。
3.关于“落实保密工作存在不足”问题
(8)针对“保密教育培训不到位,区级保密会议部署后,未对全体工作人员进行保密相关法律规章制度的培训学习,保密工作部署会议上的讲话未结合工作实际”问题。
一是将保密学习纳入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同时每年两次组织局机关及下属单位全体人员召开保密专题培训学习会议,结合区保密局及城管工作实际做好培训资料准备;
二是区级召开保密会后两日内召开局级专题会议,及时传达会议精神。
(9)针对“对涉密人员管理不严,未明确制定保密委和保密办工作职责,保密工作档案不完善”问题。
一是加强保密人员管理,将涉及传阅密件的各分管领导纳入保密人员进行管理,明确正式在编人员为机关保密专管人员;
二是及时调整明确2024年区城管局保密委工作职责,定期组织保密自查,涉密人员离岗及时履行手续,并将相关档案纳入保密工作档案管理,确保不产生失泄密事件。
4.关于“党组职责履行不到位”问题
(10)针对“未按照三定方案设定内设机构,未及时设置园林景观科,且私设劳资科、财务科两个内设机构”问题。
严格按照区城管局三定方案设置内设机构,组织机关人员对三定方案中工作职责部分进行重新学习,理顺各科室职责,将私设的科室整合合并,定人定岗定责,严格按照三定方案中明确的职责开展工作。
(11)针对“科室职责划分不明确,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多个科室都涉及,分管副职、牵头相关科室未明确,导致与区环保部门沟通、协调不畅”问题。
一是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对班子成员分工及科室职责进行重新调整,印发正式文件;
二是针对大气污染防治等涉及多部门职责的工作,明确分管领导及牵头科室,确保事项清晰、分工明确、责任到位。
(12)针对“党政会议界定不清晰,以班子会代替党组会研究人事工作”问题。
进一步规范会议制度,严格厘清界限,明确局党组会和班子会议事范围,对照党组、班子的议事范围分别列示议题,按要求分别召开党组会议和行政班子会议,对加强党的建设、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大额度资金使用等重要事项,严格通过党组会议进行议事决策,并做好会议全程记录及会议纪要印发,确保充分发挥党组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领导核心作用。
(二)关于“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方面
5.关于“工作作风不够扎实”问题
(13)针对“调研走访不充分,到项目一线、点位现场开展调研不够深入、开展专题调研较少,对基层一线情况掌握不够全面,问需于民、问计于民不够扎实”问题。
一是在学习和实践中不断提高业务水平,由领导班子带队,每月安排绿化相关工作人员进设计院深入绿化工地、深入基层,学习最先进的绿化工程设计理念和理论知识;
二是进一步加强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注重到基层开展工作调研,同时深入群众,和老百姓共同探讨百姓实际生活喜欢的居民绿化,并在将来的游园设计中尽可能的体现出来。
(14)针对“处罚案卷审核管理不严,部分案卷书写不规范,2020年度实际处罚案卷与登记台账不符,案卷要件缺失”问题。
针对此问题进行举一反三,并立即整改,今后针对制作一般程序案卷,有针对性的加大培训力度与次数,法制审核人员严格按照《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公室关于印发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标准的通知》对标执行。
6.关于“重点领域廉洁用权不够严格”问题
(15)针对“个别案卷行政处罚主体不当,处罚程度偏轻,案件审核把关不严”问题。
定期组织执法人员按照个别案卷行政处罚主体不当,处罚程度偏轻,案件审核把关不严等情况有针对性的开展业务培训,学习《河北省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办法》等业务知识,并贯彻执行,坚决杜绝该类问题的再次发生。
(16)针对“行使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随意性大,案件处罚金额前后下降程度较大”问题。
今后将组织培训学习市城管局已出台的《唐山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系统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并贯彻执行,统一规范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杜绝执法过程中自由裁量幅度的随意性,不再发生该类问题。
(17)针对“违规办理垃圾倾倒证,在部分单位未缴纳城镇垃圾处理费的情况下,仍为其办理了垃圾倾倒准入证,允许在垃圾转运站倾倒垃圾,应收款项收取不到位”问题。
一是我单位办理垃圾倾倒证是为保障生活垃圾有序收集,原办理的倾倒证已于2020年全部到期,今后不再需要办理倾倒证;
二是由于疫情等原因造成的对于应收款项不到位的情况,我单位已联系执法部门并协助税务部门全力追缴。
(18)针对“临时工使用不合理,在2022年疫情封控期间雇佣临时用工人员,代替员工值守卡点;对临时工管理松散,对公厕实际人员分工底数不清,对管辖的公厕巡查督导不到位”问题。
一是加强临时用工管理,规范劳动用工秩序,科学统筹管控,做到用工计划有保有压、有增有减,做到既节约运行成本和财政资金,又有效杜绝违规用工现象发生,严格岗位分类,严格计划使用,确保临时用工合规高效;
二是严格落实路南区城肥管理大队公厕及临时工管理制度、设立清楚完整的人员分工台账、建立健全的巡查制度。
7.关于“执行财务制度不规范”问题
(19)针对“内控制度不完善,存在大额支出采购未进行集体研究决策、无三方询价比价程序、审计报告,程序不够严谨”问题。
一是采购过程中,严格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按照采购文件要求进行工程及货物的采购工作;
二是在执行过程中依法依规实施招投标活动以及三方询价程序,对符合要求的工程项目进行报审工作,并根据实际审计结果进行结算;
三是严格按照“三重一大”要求上会并记录上报。
(20)针对“对公车加油管理不规范,虚列车辆加油费用支出”问题。
修订完善《路南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机关车辆管理办法》,梳理近年来公车加油费用,对相关账目进行核实,确保底账清晰,规范机关公车加油事宜,综合考虑资质信誉、油品质量、加油分布点等因素,择优确定加油站点,专卡专用,专人负责,每次加油由办公室专人监督签字。
(三)关于“聚焦基层党组织软弱涣散、组织力欠缺”方面
8.关于“党建工作有薄弱环节”问题
(21)针对“党支部活动程序不严谨,多存在支部党员大会或党课教育活动记录无参会人员签名或一人代签情况;党支部手册记录不规范,填写日期前后顺序混乱、中间有空白页且多处涂改”问题。
一是定期开展培训,紧扣《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规定要求,围绕《党支部工作手册》填写、基层党组织换届、党费收缴等内容进行培训,提高党务干部能力和水平;
二是加强督导,对党建工作开展定期检查,保证党建工作开展规范。
(22)针对“党内政治生活不够严肃,征求意见流于形式,2021年度民主生活会下属单位对领导班子成员均未提出意见建议;存在谈心谈话形式简单、未联系本局实际、内容抄袭网络等问题,教育谈话效果不明显”问题。
一是加强教育,提高思想认识,增强参加党内政治生活的自觉性、主动性和积极性,严肃党内政治生活;
二是严格执行“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主题党日、谈心谈话、民主评议党员等制度,推动各项制度落实见效,确保组织生活制度时间不“缩水”,内容不缺项,程序不走样;
三是扎实开展征求意见工作,2022年度民主生活会中,通过发放征求意见表、召开会议等多种形式,广泛征集和听取下属单位意见建议共计88条。
(23)针对“党建工作重视程度不够,个人剖析材料质量较低、查找问题肤浅、抄袭网络文章;个人对照检查材料先说成绩多,后找问题少,红脸出汗效果不明显”问题。
一是加强思想教育,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参加组织生活的重要意义,提高思想认识;
二是落实党内政治生活相关规定,加强对党内重要法规制度的宣传解读,增强党员干部的制度意识,党员领导干部要带头过好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以实际行动维护政治生活制度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9.关于“干部监督管理有短板”问题
(24)针对“下属单位人员管理不严,部分人员工作量过小,工作内容简单,人员脱岗、兼职问题突出”问题。
据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关于印发<城市建设各行业编制定员试行标准>的通知》(85)城劳字第5号文件中关于园林绿化单位生产工人配备参考标准(甲级绿化每2-3亩配备一人,人均约2000平米;一般绿化每4-6亩配备一人,人均约4200平米),优化配置人员,重新划分辖区绿化养护面积,增加管护工作量,划分后在编人员人均3050.678平方米。
(25)针对“请销假制度执行不到位,工作人员出勤在岗情况较差,存在请假条无上级领导签字审批、超标准休年休假问题,甚至上交虚假病假条”问题。
一是规范考勤、请销假相关制度,提高机关行政效能,强化纪律约束机制,凡请假人员,填报《路南区城管局请假审批表》,按程序分别由科室负责人、分管领导、局长审批,请病假需提供区级以上医院诊断证明、病假条,由办公室审核后留存备案;
二是配合驻局纪检组不定期对全体人员在岗情况、工作纪律等方面开展全覆盖检查,并将结果如实通报。
(26)针对“纪律作风问题整治效果不明显,工作人员多次被查到违规违纪情况,城管局对此类问题重视程度不高、整治不到位”问题。
一是召开纪律作风整顿专题党组扩大会议,聚焦局内存在的纪律作风突出问题,并结合派驻组开展纪律作风检查发现的问题,全面对标整改;
二是在全局范围内召开警示教育专题学习会议,以案说教,要求主管领导与违纪人员进行谈话,强化党员干部职工自律自省意识,形成长效机制;
三是按照规定严肃处理违规违纪人员,并在全局范围内进行通报批评,起到警示教育作用,进行严肃处理。
10.关于“履行管党治党政治责任有差距”问题
(27)针对“全面从严治党工作部署不到位,研究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与工作实际联系不紧密,制定措施缺乏针对性”问题。
一是定期召开全面从严治党专题研究部署会,注重联系实际,认真结合城市管理工作组织制定全面从严治党年度计划、目标要求和具体措施,进一步分解责任、明确分工,强化督导落实,建立健全全面从严治党责任体系;
二是抓好关键少数,将全面从严治党作为分内之事、应尽职责,深入结合规范执法、污染防治、园林绿化等工作,切实把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落实到位。
(28)针对“管党治党压力传导逐级递减,管党治党责任意识不足,未将中央、省、市、区委关于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决策部署及指示精神及时传达学习,重视程度逐级递减”问题。
一是各级党组织牢固树立不管党治党就是严重失职的观念,切实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把责任传导到班子成员,传导到下级党组织书记,人人讲责任、层层抓落实;
二是党组书记严格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亲自抓、负总责,各分管领导严格履行“一岗双责”,强化组织协调,具体抓、抓落实,以上率下,构建推动责任落实的完整链条,健全全面从严治党责任体系、完善全面从严治党制度。
(29)针对“廉政警示教育开展不足,开展警示教育不够深化,以案说法警示教育形式运用不够灵活,对已处理的违规违纪问题公开、通报范围未覆盖全局,缺乏对每个岗位的廉政风险分析和预判”问题。
一是继续加强廉政警示教育,定期开展廉政培训、警示教育会等,不断加强大家的廉政意识和能力;
二是进一步完善廉政制度建设,建立健全廉政机制,加强对廉政风险的防控,建立风险提示和管理机制,为廉政教育提供有力的保障;
三是组织开展灵活多样的警示教育活动,充分利用局内反面典型,及时在全局范围内通报相关人员违规违纪情况。
(四)关于“聚焦巡察发现问题整改工作”方面
(30)针对“结合市委第六提级交叉巡察组反馈报告,存在反馈问题整改落实不到位情况,缺乏整改过程中的督导问效和常态化机制,如巡察发现的行使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随意性大、没有针对廉政风险点及违规违纪问题制定监督管理制度、日常监督缺失等问题至今仍存在,整改质量还不够高”问题。
形成督导问效和常态化机制,督促整改,传导压力,通过听取汇报、个别谈话、实地察看等方法,及时发现指出整改过程中存在的问题,确保各项整改措施真正落实到位,切实保证整改成效。
根据市委巡察移交问题线索,截至目前,给予党纪政务处分2人。其中,第二种形态2人。
三、下一步工作安排
我局党组落实巡察整改工作虽取得一定成效,但有些问题具有其长期性,对深层次原因还需进一步分析研究,一些整改任务推进落实还不够平衡,一些制度机制还有待在工作中检验完善。下一步,我局将严格按照区委第二巡察组反馈意见要求,坚持问题导向,持续整改,从严从实,持续抓好整改责任措施,防止问题反弹,扎实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5938175;邮政信箱:唐山市国防道1号路南区城管局;电子邮箱:xzzf6@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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