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印发<唐山市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唐财规[2019]1号)文件规定:对就业困难人员及毕业两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后申报就业,办理就业登记,并以个人身份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按最高不超过其实际缴费的2/3给予社会保险补贴。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补贴期限,除对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就业困难人员延长至退休外,其余人员最长不超过3年(以初次核定其享受社会保险补贴时身份证年龄为准)。高校毕业生社会保险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2年。
第二批灵活就业人员社保补贴已审核完毕,享受补贴人员409人,补贴金额3858340.20元。现对享受补贴人员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5年1月14日至2025年1月16日如对公示中的内容存在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路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系电话:2862076。
附:《享受灵活就业人员社保补贴人员公示名单》
路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1月14日
主办单位:唐山市路南区人民政府主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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