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南富庄危旧房改造项目区域非住宅安置方案》及《南富庄区域商业用房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书(按比例置换)》(下称《协议书》),即将组织该区域涉迁商业选房安置工作,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选房时间:
2025年4月28日(周一)上午8:30-11:30,下午2:00-5:30。
二、办理选房安置手续地点:富泰庄园B区(二期)物业服务中心。
三、需携带证件及相关资料:
选房应由产权人、共有权人及相关权利人到场,并携带以下证件:房屋产权人及共有权人(产权为个人名下)应携带《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书》原件、身份证原件、户口本原件、婚姻证明原件到场签字(以上原件均需同时提供4份复印件用于安置协议签订、存档);企业法人应携带《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书》原件、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身份证原件及企业证明信到场签字(盖章)(以上原件均需同时提供4份复印件用于安置协议签订、存档)。
产权人及共有权人、企业法人因故不能到场的,可委托代理人持以下证明材料到场签字:1、个人名下产权需办理经两名以上工作人员见证签字的授权委托书,由受托人携带《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书》原件,产权人及共有权人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及受托人本人身份证原件到场签字(以上原件均需同时提供4份复印件用于安置协议签订、存档);2、企业名下产权由受托人携带《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书》原件、企业证明信、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的授权委托书、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本人身份证原件、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到场签字(以上原件均需同时提供4份复印件用于安置协议签订、存档)。以上提到的授权委托书必须进行公证并出具公证书以确定委托书真实有效。
四、其它选房相关事宜
1、临时安置补助费发放到选房之日。
2、已选取安置房,但未在规定的期限内结清房款及其它相关费用的,不能领取钥匙,临时安置补助费发放到选房之日。
3、为确保选房工作有序进行,望广大被征收人按照选房工作安排,自觉遵守选房工作秩序,在规定时间内办理选房相关手续。
特此公告。
唐山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025年4月25日
主办单位:唐山市路南区人民政府主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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