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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南区和平街周边棚户区改造区域(一期、二期)国有土地上住宅回迁安置公告

发布时间:2025-06-23 18:11     来源:路南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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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平街周边棚户区改造区域(一期、二期)广大回迁安置居民

和平街周边棚户区改造区域(一期、二期)安置用房(富泰庄园A)已具备安置条件,即将进行回迁安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房时间:

20256288:30-11:30、下午2:30-5:30---718:30-11:30、下午2:30-5:30按照被征收人签订征收补偿协议的顺序号现场抓取安置住房房号(具体号段以工作组通知时间为准)抓取安置住房房号时,按照签订征收补偿协议的顺序号由小到大的顺序逐户进行,每户抓取安置住房房号时间不得超过3分钟。在抓取安置住房房号后,填写《房号确认单》,审核无误后由产权人确认签字并摁手印,同时进行登统公布。抓取安置住房房号开始后,连续叫号三遍不到者,过时不候,由下一户进行抓取。上午号晚到者,在当日上午号段完成后再补抓;如当天晚到者,在当日号段完成后再补抓。确有实际困难当日未按时到场抓取住房者,需提出书面申请,经指挥部研究,安排适时抓取时间。补抓时按照指挥部确定的时间进行。

二、房地点

富泰庄园小区A区人民道商业房

三、须到场人员及携带证件

抓取安置住房及签订协议需由产权人、共有权人及相关权利人携带《和平街周边棚户区改造(一期、二期)区域住宅征收补偿协议书和平街周边区域国有土地上住宅回迁安置协议书原件、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公证书》等相关材料到场。如因故不能到场的,须提前与工作组联系办理委托事宜;由受托人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及上述证件到场。

四、其它选房相关事宜

1.拒不选房的居民,临时安置补助费发放到2025 7  31 日止。

2.已选取安置房,但未在规定的期限内结清房款及其它相关费用的,不能领取钥匙,临时安置补助费发放到2025731日止。

其他相关事宜以工作组通知为准。

特此公告。

 

     

 路南区和平街周边区域     路南区和平街周边二期区域  

棚改工作指挥部            棚改工作指挥部

 

 

 

 

                              20256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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