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教)
南教案字(2017)第12号
对政协唐山市路南区九届委员会
第一次会议第91116号提案的答复
高强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关于加强我区中小学国防教育的几点建议”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建立每周一次的国防教育课制度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教育法》明确指出:“学校的国防教育是全民国防教育的基础。”国防教育法第十四条明确提出:“小学和初级中学应当将国防教育的内容纳入有关课程,将课堂教学与课外活动相结合,对学校进行国防教育”。各级各类学校应当设置适当的国防教育课程,或者在有关课程中增加国防教育的内容。学校可以每周设立一节国防教育课程,师资队伍由班主任或大队辅导员组成,使国防教育课程有任课老师、有教材、有教案、按照教学大纲开课,内容可以涉及国防法规、国防知识、近代国防史、国内国际形势、国家安全形式等,做到年初有计划,年终有教学工作总结。小学定期开展国防教育讲座,开展国防教育主题班会,开展国防教育演讲比赛,设置学校国防教育专栏活动,初
中高中每年开学前组织军训活动。这些都为增设国防教育课程奠定了良好的学习基础。
建立相应的国防教育宣传骨干队伍
学校国防教育宣传骨干队伍的建设的目的是为了提升国防教育工作者的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提高理论素质和国防素养,满足全民国防教育的客观要求,是推动我区国防教育工作创新发展的有力举措。
建立起有力的奖惩机制
我国的国防教育制度主要包括国防教育的组织制度、领导制度、管理制度、教学制度及奖惩制度等。为保障国防教育在学校的顺利开展,为鼓励先进,调动积极性,学校可以制定相应奖惩机制。
您对我们的办理和答复有何意见和建议,请填写“征询意见表”回复我们,以便我们进一步改进工作。
路南区教育局
2017年5月25日
主办单位:唐山市路南区人民政府主办
Email:lunanmenhuwang@163.com
ICP备案:冀ICP备13009492号 网站标识码:13020200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