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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场街道办事处对唐山市路南区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 区级人大代表潘慧建议的会办意见

发布时间:2021-09-30 17:46     来源:路南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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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南区人社局:

我街道针对区级人大代表潘慧提出的关于《提高街道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协管员待遇》的建议收悉,现会办意见如下:

随着城市化进程的深入,城市管理协管员是城市管理的一支重要力量,是协助配合城市管理执法队伍管理市政设施、城市容貌和环境卫生的辅助力量。尤其是2020年机构改革并入街道综合行政执法队后,更是承担了不少综合行政执法工作。提高协管员待遇,保证协管员基本工资、各项社会福利待遇到位非常必要。

针对上述情况,广场办事处高度重视,迅速摸底,目前综合行政执法队人员身份多样,现有人员有参公管理的事业编,有劳务派遣的聘用人员。劳务派遣的聘用人员实际到手工资每月约为1800元。综合行政执法队虽然是办事处下设的事业工作机构,负责统筹协调和统一指挥辖区执法力量和派驻执法队伍,根据法律法规和上级政府授权,承担综合行政执法工作,但是城市管理协管员大多属于与心桥派遣公司签订合同的劳务派遣人员,工资及各项社会福利待遇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及派遣公司负责。建议提高城市管理协管人员的薪酬福利,根据实际需要安排经费保障,支持相关工作开展。加大对协管员队伍建设的经费投入力度,在统一发放的标准工资以外适当发给协管员补助性工资,从而提高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

 

广场街道办事处

2021年9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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