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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山市路南区人民政府 对政协唐山市第十三届委员会 第四次会议第134430号提案的会办意见

发布时间:2024-07-30 15:15     来源:路南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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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城管局

人口资源环境委员会提出的“关于加强城市道路管网建设管理的建议”已收悉,答复会办意见如下:

2024年1月,唐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下发了《关于统筹推进城市道路管网建设的实施意见》唐政办字〔2024〕5号),进一步明确市中心城区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工作职责分工。我区负责研究谋划管理权限范围内市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计划,在规定日期内报送至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同时抓好建设项目的管理工作,防止出现久围不干、施工拖拉现象。

对于提案中提出的“进一步完善事前事后告知公示制度”,我区已充分落实公示制度掘路工程两端面向道路来车方向各设置一块公示牌,公示牌内容为:公布项目名称、施工范围、开工和竣工日期、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施工单位负责人及联系电话、现场监管单位及监督电话等,以备巡视、督查时验查和市民监督临时施工隔离路牌上标注了掘路施工单位和施工项目;在主干道、商业集中区、交通要道及横穿道路处的挖掘施工,要求掘路施工单位开工前在本市相关媒体上公示在施工前一至两周,由项目建设施工单位告知毗邻住户、商户及相关单位,诚恳征求意见和建议,将施工可能造成的影响降到最低限度。

对于提案中提出的“加强纪律建设”,对造成城市交通拥堵和重大社会影响的项目,由市城市建设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施工、监理单位通报。我区对围而不干、施工拖拉等问题纳入企业信用评价得分,同时限制建设施工主体当年、次年占用(挖掘)城市道路的资格和条件,追究建设施工单位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下一步我区将不断加强城市道路管网建设管理工作,严格督导检查,畅通公众参与渠道,保障公众监督权,营造科学高效推进市政基础设施建设浓厚氛围,实现城市管理安全、平稳、有序、畅通的目标,为打造满足人民生活幸福感的宜居城市不断努力。

 

                             唐山市路南区人民政府

                                2024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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