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城管局:
人口资源环境委员会提出的“关于加强城市道路管网建设管理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会办意见如下:
2024年1月,唐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下发了《关于统筹推进城市道路管网建设的实施意见》(唐政办字〔2024〕5号),进一步明确市中心城区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工作职责分工。我区负责研究谋划管理权限范围内市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计划,在规定日期内报送至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同时抓好建设项目的管理工作,防止出现久围不干、施工拖拉现象。
对于提案中提出的“进一步完善事前事后告知公示制度”,我区已充分落实公示制度,掘路工程两端面向道路来车方向各设置一块公示牌,公示牌内容为:公布项目名称、施工范围、开工和竣工日期、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施工单位负责人及联系电话、现场监管单位及监督电话等,以备巡视、督查时验查和市民监督。临时施工隔离路牌上标注了掘路施工单位和施工项目;在主干道、商业集中区、交通要道及横穿道路处的挖掘施工,要求掘路施工单位开工前在本市相关媒体上公示。在施工前一至两周,由项目建设施工单位告知毗邻住户、商户及相关单位,诚恳征求意见和建议,将施工可能造成的影响降到最低限度。
对于提案中提出的“加强纪律建设”,对造成城市交通拥堵和重大社会影响的项目,由市城市建设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施工、监理单位通报。我区对围而不干、施工拖拉等问题纳入企业信用评价得分,同时限制建设施工主体当年、次年占用(挖掘)城市道路的资格和条件,追究建设施工单位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下一步我区将不断加强城市道路管网建设管理工作,严格督导检查,畅通公众参与渠道,保障公众监督权,营造科学高效推进市政基础设施建设浓厚氛围,实现城市管理“安全、平稳、有序、畅通”的目标,为打造满足人民生活幸福感的宜居城市不断努力。
唐山市路南区人民政府
2024年4月7日
主办单位:唐山市路南区人民政府主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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