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唐山市路南区人民政府印发了《路南区楼宇经济发展奖励扶持办法》(点击查看),路南区楼宇经济发展管理中心在此对相关政策进行解读。
问:请介绍下《路南区楼宇经济发展奖励扶持办法》制定背景?
答:为繁荣区域经济,凝聚政策优势,优化营商环境,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引导我区楼宇经济发展快速、健康、有序,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办法。
问:请介绍下楼宇经济发展奖励扶持资金的奖励扶持对象有哪些?
答:1. 楼宇内实体经营企业;
2. 产业集聚、特色楼宇的楼宇业主;
3. 各类楼宇运营平台企业;
4.注册在创新小镇的实体经营企业、运营平台企业。
问:扶持对象具体怎么认定?
答:自2020年1月1日起,新增的工商、税务注册地址在我区并依法纳税,自觉遵守各项法律法规,不发生安全生产责任事故,有效保障职工合法权益,自觉履行社会责任和义务并由相关部门审核同意的楼宇业主、运营平台及企业。
问:申请政策的企业需特别注意的条款是什么?
答:注册地在创新小镇的实体经营企业、运营平台企业,须经区楼宇经济发展管理中心备案后,可根据实际情况按照相应政策申请。
问:请介绍下如何做好奖励扶持资金的管理和监督?
答:1.每年申报一次(3月底前),申请奖励扶持的企业、个人、运营平台以及楼宇业主向属地乡镇街或引进部门提出申请,属地乡镇街或引进部门对申请企业的申报资格进行初审,组织申请企业完善所需要件,提出初步奖励扶持意见,向区楼宇经济发展管理中心提出奖励扶持申请。申请企业或个人需提供注册地在我区的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年度纳税凭证、入驻协议等材料。受奖励的个人须通过奖励企业途径兑付奖励资金。
2.区楼宇经济发展管理中心会同城南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发改局、商促局、科技局、财政局、税务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审计局、金融办等部门在乡镇街初审意见基础上,就该意见的可行性、操作性形成审查意见后报区政府审签。
3.区领导签字确认后的奖励扶持意见下发至有关部门及企业所属乡镇街,区财政局根据审查意见,从财政预算每年安排的“产业引导基金”中,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和资金拨付程序拨付资金,并向社会公布。奖励资金应拨付至属地乡镇街或引进部门,由属地乡镇街或引进部门统筹奖励扶持资金使用。
主办单位:唐山市路南区人民政府主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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