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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南区2023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方案》解读

发布时间:2023-12-12 15:15     来源:路南区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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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我区发布了《路南区2023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方案》路南区教育局对此实施方案进行了解读

一、制定依据

为进一步完善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制度,提升招生入学工作的科学化、制度化和规范水平,促进形成公平入学长效机制,按照《唐山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3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唐教基〔202311号)和《路南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规定》(南教教字〔2019〕40号)等文件要求,在充分调研摸底,并广泛征求我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校长、主管校长和基层教师代表意见建议基础上,结合我区现状制定的。

二、主要背景

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涉及千家万户,社会各界广泛关注,区党委、政府高度重视2023年出台《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方案》主要有两方面的背景。一是进一步完善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制度,提升招生入学工作的科学化、制度化和规范化水平,促进形成公平入学长效机制二是积极回应人民群众的重要关切。 基于以上两方面的背景,区教育局出台了《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方案》,对全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进行全面部署。

三、主要内容

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方案》包括四部分内容,分别是:招生入学工作基本原则、切实做好义务教育教育招生工作、进一步规范民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加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管理。

第一部分招生入学工作基本原则。从坚持免试、划片招生原则;坚持公开、公平原则;坚持“两为主、两纳入”原则三个方面,明确提出了“学校划片招生,生源相对就近入学”的总体目标,确保每名适龄学生都有一个公办学校学位。

第二部分切实做好义务教育招生工作。主要从片内生认定范围;统筹调剂范围;招生入学工作;保障特殊群体受教育权利;控辍保学工作”五个层面,提出合法有效的户籍和房产是确定片内学校的主要依据,学生户籍与学生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相统一,学生户籍与父母为房产所有人和户主的实际常住地相统一的“两统一”原则。新购住房并已迁入新居的,虽已入住,但因客观原因造成户籍不能迁移的,可按新居住地准确定片内学校。以上为确定片内生的范围,其他为统筹调剂范围。

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方案》要求,依法保障适龄儿童入学,凡当年8月31日前(含8月31日)满六周岁的儿童,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送其入学接受义务教育;适龄儿童、少年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的,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提出申请,由区教育局批准。

进城务工随迁子女入学,实行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随迁子女义务教育入学政策,学校不得向随迁子女收取有别于本地户籍学生的任何费用,实行混合编班和统一管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明确了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方案》要求普通中小学要依法接收本校服务范围内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残疾,依法保障能够接受普通教育的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就近就便随班就读、特殊教育学校就读或送教上门等教育安置。

按照上级文件要求,落实控辍保学“七长”责任制,扎实做好控辍保学各项工作。

第三部分进一步规范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严格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规范民办义务教育发展的意见》和省教育厅《规范民办义务教育发展专项工作方案》精神,按照《唐山市规范民办义务教育发展专项工作方案》要求,2022年9月我区民办初级中学唐山市友谊教育集团慧友中学停止招生,2023年不在招生。

第四部分加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管理。本着便民、高效的原则,进一步简化优化报名程序和证明材料;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和教育部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十项严禁”纪律确保大班额问题不再反弹充分利用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加大监管力度,严格落实学生“人籍一致,籍随人走”,严禁出现人籍分离、空挂学籍、学籍造假等现象,严禁学校借转学名义变相掐尖招生,严禁为违规跨区域招收的学生和违规转学学生办理学籍转接初中学校按照男女生比例全部采取电脑随机派位的方法进行,不得出现各种形式的“快慢班”、“重点班”

 

《路南区2023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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