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南区残联近日印发了《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实施方案》(点击进入)(以下简称《实施方案》),针对《实施方案》救助对象、工作流程等问题,路南区残联康复组联部贾志凌副理事长解读了相关政策。
问:请介绍一下《实施方案》出台的指导思想是什么?
答: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关于“发展残疾人事业,加强残疾人康复服务”的重要部署,按照兜底线、全覆盖、建机制的要求,着力保障残疾儿童基本康复服务需求,确保残疾儿童康复救助更有保障、更可持续,打造全方位儿童康复服务体系,为残疾儿童提供更专业、更人性化的服务。
问:《实施方案》的救助对象是什么?
答:救助对象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路南区户籍(居住证)。 2、持有残疾人证或定点残疾等级评定机构(或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诊断证明的 0-6 岁残疾儿童,在满足救助年龄段的基础上,可扩大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年龄范围至17周岁。3、有相应康复适应指征或经定点康复评估机构评估有康复潜力、监护人有康复意愿、有陪护能力且确保接受规定时限康复救助。 4、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的残疾儿童和儿童福利机构收留抚养的残疾儿童以及残疾孤儿、纳入特困人员供养范围的残疾儿童、城乡低收入家庭的残疾儿童。5、在申请康复救助年度内,符合各类救助项目的年龄要求。
问:《实施方案》的救助对象中提到具有路南区户籍指的是户口本上的户籍么?
答:残疾儿童康复救助以户口本为准,在申请救助的时候需提供户口本首页、本人页的复印件。
问:如果是听力残疾儿童,可以申请康复救助么?救助方式是什么?
答:听力残疾儿童可以申请康复救助,根据本人实际情况验配助听器,区残联也会及时了解残疾儿童助听器后续的使用情况,有问题及时解决。
问:如果是肢体残疾儿童可以适配辅助器具么?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答:肢体残疾儿童可以根据自身实际情况申请辅助器具,需要填报辅助器具申请审批表(一式三份),提供本人残疾人证、户口本首页、本人页、身份证(或监护人身份证)复印件各一份上报区残联,区残联审核后为其适配辅助器具。
问:申请康复救助需要哪些材料?
答:根据残疾儿童残疾类别填报残疾儿童康复救助申请审批表(一式三份),提供残疾人证或定点残疾等级评定机构(或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诊断证明原件一份、户口本首页、本人页、身份证(或监护人身份证)复印件各一份,由区残联进行审核。
问:《实施方案》的工作流程是什么?
答:(一)申请
残疾儿童监护人向路南区残联提交申请,监护人也可委托他人、社会组织、社会救助经办机构代为申请。
(二)审核
对于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的残疾儿童和儿童福利机构收留抚养的残疾儿童的救助申请,以及残疾孤儿、纳入特困人员供养范围的残疾儿童的救助申请,由区残联按照中国残联、民政部和国务院扶贫办联合印发的《关于做好残疾儿童康复救助申请人信息比对工作的通知》(残联厅发〔2018〕19号)要求,与同级民政、扶贫部门进行相关信息比对,优先予以救助。其它经济困难家庭残疾儿童救助申请的审核程序,按区政府规定执行。
(三)救助
经审核符合条件的,由残疾儿童监护人自主选择定点康复机构接受康复服务。必要时,由市残联和卫健委等部门指定的医疗、康复机构做进一步诊断、康复需求评估。定点康复机构按照服务协议和相关服务规范实施残疾儿童康复服务。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工作原则上由区残联实施。人工耳蜗植入由区残联初筛后报市残联审核确定,统一安排定点医院实施手术。
(四)结算
经区残联组织审核同意,在区残联和路南区域外的残联系统确定的定点康复机构接受康复服务发生的费用,由区残联商财政部门按有关规定进行结算。
(五)评估
建立健全残疾儿童救助评估机制,聘请第三方机构对救助项目实施情况进行绩效评估,适时利用网站等渠道向社会公开,第三方评估费用,列入年度财政预算。
问:《实施方案》的工作流程中提到监护人可委托他人、社会组织、社会救助经办机构代为申请,还需要手续费么?
答:残疾儿童申请康复救助,不需要任何手续费。
问:《实施方案》的工作目标是什么?
答:到 2020 年,建立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相适应的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体系,形成党委领导、政府主导、残联牵头、部门配合、社会参与的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工作格局,基本实现残疾儿童应救尽救。
到 2025 年,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体系更加健全完善,残疾儿童康复服务供给能力显著增强,服务质量和保障水平明显提高,残疾儿童普遍享有基本康复服务,健康成长、全面发展权益得到有效保障。
相关链接:《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实施方案》(点击进入)
主办单位:唐山市路南区人民政府主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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